办理条件
1.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生育登记证明),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2.遗失准生证计(生育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一孩二孩《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就是准生证。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办理需提供)。
特殊情况:
属于离婚后再婚的还需提供:
(1)离婚证;
(2)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注: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以及其它情形所需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孩子出生后补办: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一孩或者二孩的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准生证遗失后补办:
1.到街道办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
2.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
3.到街道办申明准生证丢失作废;
4.获取相关证明后,可重新按照程序办理一个准生证。
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街道卫生计生办(局)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