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农村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河源市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2.城市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办理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
3.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
4.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如证明书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
6.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7.离婚的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判决书;
办理流程
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主要核实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示,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部门审查,审批,发放低生活保障金。
办理地点
河源市民政局地址电话一览:
1.东源县
电话:0762-8831352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行政大道县府大院1号楼
2.龙川县
电话:0762-6754456
地址:广东河源老隆镇中山路20号
3.连平县
电话:0762-4333526
地址:广东河源元善镇环城西路15号
4.紫金县
电话: 0762-7822499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西栅路1号
5.和平县
电话:0762-5633529
地址:河源和平县民主路08号
6.源城区
电话:0762-3334769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农村低保申请时限
(1)村委会初审:核实情况10天,公示3天;
(2)乡镇审核:核实情况15天;
(3)区县市民政局审批:民政部复核情况10天,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财政部复核5天。
2、城市低保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
(1)居委会核对家庭情况:12天;
(2)街道办核查、评审、公布:10天;
(3)区民政部门核查、评审、公布:8天。
3、办理费用
免费